自我陈述法(self-report),艺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业设计方法〕-〔调研与分析方法〕,一种个体对于自身的心理现象进行观察并加以陈述的心理学研究方法。又译内省法、反省法、自我分析法、自我观察法、主观观察法等。最初由伦理学家R.笛卡尔于17世纪初提出心理学上的内省概念。W.冯特于19世纪末把实验的因素引入自我陈述法。以J.B.华生为首的行为主义者于20世纪初把外显的、可观察的行为活动作为心理学唯一的研究对象,否定内省心理学存在的合理性。自我陈述法是心理学的一种辅助方法和参照手段,研究者通过被研究者对于一系列关于情绪、行为及性格特征等问题的回答,从而对研究事项进行判断。通常是让被试者在完全干扰的环境中完成纸质或电子版的反馈,此时个体(被测者)可以以谈话等口头形式或者以笔记、问卷、清单、调查等书面形式进行自我评价(自我陈述)。主要流程分为:①小组会议。小组讨论实施方法、目的以及流程会议。②制作纸质反馈表和互联网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