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气溶胶(flammable aerosols),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类别〕,喷射罐内装有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并配有释放装置以使内装物喷射出来,在气体中形成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以液态或气态形式出现的物质。气溶胶含有任何按《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分类为易燃的成分时,应考虑归为易燃气溶胶。易燃成分不包括自燃、自热物质或遇水反应物质。根据GB 30000.4—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4部分:气溶胶的划分),易燃气溶胶的分类需要根据其易燃成分的数据,其燃烧化学热数据如适用时,需要泡沫试验(对泡沫气溶胶)和点燃距离试验和封闭空间试验(对喷雾气溶胶)的结果。如果气溶胶含有易燃成分不大于1%,并且其燃烧热小于20千焦/克,则不分类;如果气溶胶含有易燃成分不小于85%,并且其燃烧热不小30千焦/克,则为类别1(极易燃烧的气溶胶,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