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再生产(cultural reproduction),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文化社会学-〔基本概念〕,文化生产不断重复、不断更新的过程。文化再生产从属于社会再生产。对于社会再生产,马克思认为:“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常的联系和它不断更新来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文化再生产概念由法国社会学家P.布迪厄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其文化再生产理论包括文化资本、惯习、符号暴力三个重要概念。布迪厄指出,学校的教育行为是一种符号暴力,学校通过这种符号暴力实现文化再生产,文化再生产导致社会再生产,文化再生产不仅不能消除既存的社会不平等状态,反而会加剧社会不平等,使之合法化;文化再生产是维持现有社会等级秩序和权力支配关系、实现社会控制的手段。文化生产受经济基础的制约,文化再生产也受生产力条件和社会关系结构的限制。不同的社会形态,文化再生产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文化再生产包括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是社会变迁的重要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