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税务司(Commissioner of Customs),历史学-中国历史-清史-经济,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为有效控制中国海关而逐步建立的一套外籍税务司制度。咸丰三年(1853),小刀会起义军占领上海县城(今上海闵行区),英国趁机派兵强占江海关。四年六月初五,上海道台吴健彰被迫与英、美、法三国领事签订“协定”,应允在中国海关“聘用”洋人。六月二十七日,三国领事各推荐一名“司税”组成“关税管理委员会”,外籍税务司制度遂进入酝酿阶段。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中英签订《天津条约》,随后又在上海续订《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其第十款规定“任凭总理大臣邀请英人帮办税务”。咸丰八年十二月,清“总办各口通商事宜”何桂清擅自约请“关税管理委员会”司税、英国人李泰国“帮同总办”各口税务,旋即正式札委。何桂清的“札谕”中首次出现了“税务司”的职称,翌年三月,李泰国在一份呈文中,正式提出税务司系一口海关之行政首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