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眼保健(child eye health care),医学-现代医学-预防医学领域-〔卫生管理〕-妇幼卫生-儿童保健-儿童眼保健,通过开展眼保健宣传教育、视力评估和相关眼病的筛查,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及早矫治或及时转诊,以预防儿童可控制性眼病的发生发展,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婴儿出生后眼球的解剖结构发育已经接近完成,但功能尚未成熟。在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眼功能逐渐成熟,达到成人状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要求,健康儿童应当在出生后28~30天进行首次眼病筛查,分别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师进行检查。在儿童健康检查时应当对0~6岁儿童进行眼外观检查,对4岁及以上儿童增加视力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