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教学法(direct teaching method),文学-语言文字-语言教学与学习和语言测试-外语教学-外语教学法,不通过翻译,直接用目的语教学的外语教学方法。其雏形是“自然法”,是在观察儿童的自然语言学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在16世纪就已经有人应用这种方法学习拉丁语。19世纪,L. 苏维尔(Lambert Sauveur,1826~1907)创办了一所语言学校,正是采用自然法教学:不借助翻译或母语,而是直接通过外语的演示和动作传达意义,教授外语。在这些自然法的教学原则之上逐渐形成了直接法。直接法的倡导者把它介绍到法国和德国,并在20世纪初正式得到两国的认可。在美国,直接法是通过L.苏维尔和 M.伯利兹(Maximilian Berlitz,美国,1852~1921)成功运作的商业化语言学校而得到了推广,因此也被称为“伯立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