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战争军事行动,通常包括军事威慑、国际维和、反恐怖活动、反走私、缉毒、戒严、防暴平暴、抢险救灾、支援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同战争行动一样,也是政治的继续,受政治的约束,贯彻一定的政治目的,其行动方式因组织实施行动的政治目的而不尽相同。20世纪90年代初,“非战争军事行动”这一术语首先出现在美军的作战纲要、战略评估等军事文件中。1995年6月,美军又制定了《非战争军事行动联合纲要》,把非战争军事行动列为美军担负的重要任务之一,并对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性质、目标、作用、范围、类型、原则和计划等作了详细论证。美国强调非战争军事行动是为其“全球扩展与存在”服务的,包括为美国利益并按照美国观念进行的国家援助、安全援助、对外用于“内部防卫”的援助、人道主义援助、军备控制、缉私反毒、维持和平和强制实行和平、打击恐怖活动、显示武力、抢险救灾、对别国目标的攻击和袭击等。俄罗斯、法国、意大利、日本以及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等也从维护本国或本集团利益出发,把非战争军事行动写入作战条令,把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作为军队的重要职能。2005年,美军取消了“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代之以“稳定行动”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