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有毒化学品是化学危险物质的一类。一般指对人会产生直接伤害作用的化学物质。所谓直接伤害包括因爆炸、燃烧、腐蚀或因长期暴露(接触)而对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如慢性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甚至死亡等危害。对此尚无统一的定义。有毒化学品的来源有:①人类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工业的、生活的和商业的),由于处理不当,使其所含有毒物质经各种途径进入环境;②化学品生产、排放、流通、使用过程中,使有些有毒产品或副产物进入环境;③有些原来无毒或毒性小的化学物质进入环境后,转化生成有毒的二次产物;④自然界释放的有毒化学物质,如亚硝铵及某些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76年成立了国际潜在有毒化学品登记中心(IRPTC),负责收集和登记世界各国限制和禁用的有毒化学品、报道有毒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影响的信息及其使用、科学管理的情况,进行国际交流和组织培训人员。该中心已编制出《国际限制与禁止的化学品汇编》,汇集了几十个国家提供的数百种有毒化学品(包括医药、农业、工业和消费方面的),分别列出了它们的名称、采取限制、禁用或禁销的根据和本国政府的决定及生效执行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