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物收付记账法亦称 “财产收付记账法”。以货币资金和实物收付作为记账主体,以 “收” 和 “付”作为记账符号来记录经济业务的一种复式记账法。是从现金收付记账法的基础上演进而成的。主要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钱和物的收付活动。钱物收付记账法的会计科目可分为钱物类科目 (即主体科目) 和收付类科目(即分类科目) 两大类。这两类科目之间的关系是主辅关系,收付类科目从属于钱物类科目。会计科目设置钱物收入、付出、结存三类账户。其账户结构由收方、付方两个基本部分组成。钱物类科目账户中收入钱物记收方,付出钱物记付方,收方减付方等于余额,余额在收方,表示钱物的实际结存。反映钱物来源的收人类账户,钱物来源增加记收方,钱物来源减少记付方,收方减付方等于余额; 余额在收方,表示实有钱物来源。反映钱物去向和用途的付出类账户,钱物支出增加记付方,钱物支出减少记收方,付方减收方等于余额,余额反映在付方,表示钱物实际支出或待收回。钱物收付记账法在记账前,要编制会计分录,用以指明应记账户和名称的方向。其记账规则,可以归类为 “同收同付”、“有收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