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果·格劳秀斯(荷兰语:Hugo de Groot;英语:Hugo Grotius,1583年4月10日—1645年8月28日),又译为格劳秀士,荷兰文写法为许霍·德赫罗特,基督教护教学者,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和海洋法的鼻祖。同时也是近代自然法理论的创始人之一,其《海洋自由论》主张公海是可以自由航行,为当时新兴的海权国家如荷兰、英国提供了相关法律原则的基础,以突破当时西班牙和葡萄牙对海洋贸易的垄断,并反对炮舰外交。格劳秀斯,荷兰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学创始人。其名著《战争与和平法》(1625年)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曾任律师、司法官和外交官,1618年因卷入荷兰政治、宗教冲突而被监禁,1621年脱狱成功,避居法国,长期从事写作。自1634年起任瑞典驻法使节,1645年从瑞典返回时病死于途中。他的研究范围相当广泛,涉及法学、政治学、文学、语言学、史学等,但使他享有盛名的是在法学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