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大总统是西元1911年12月—1928年北洋政府时期中国国家元首的称呼。初属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首任临时大总统为孙中山。民国2年(1913年)10月10日后,袁世凯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大总统。民国5年(1916年)6月6日袁世凯猝逝后,《中华民国约法》被废止,恢复责任内阁制,大总统为不负实际行政责任的国家元首,此制一直延续到民国13年(1924年)11月24日段祺瑞就任中华民国临时执政时为止。中国国民党政府北伐后中华民国大总统一职被国民政府主席取代,后中国国民党败退台湾前从民国37年(1948年)4月国民政府行宪国大之时起,“中华民国总统”一职被再度使用。中华民国大总统是中华民国建国初期国家元首的称职。袁世凯倒台后,大总统职被北洋军阀把持,孙中山在广州自立为非常大总统,与北洋政府抗衡,国民政府北伐后中华民国大总统一职由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一职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