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ai Provin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青海省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厅长和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现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吴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