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礼监秉笔太监是明代宦官制度中位尊权重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一个职务。司礼监秉笔太监除了握有批红的权力外,司礼监中排名第二或者第三的秉笔太监一般还兼任提督东厂,可谓位高权重。明代有名的权宦几乎都做过司礼监秉笔太监。洪武十七年(1384年)四月,朱元璋对宦官机构进行第一次调整时,增设了司礼监,其职权为掌宫廷礼仪。至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第二次全面调整时,司礼监的职权则改为掌管婚丧祭礼仪、赏赐笔墨书画、督导光禄司供应皇宫筵宴等事务。这时,司礼监虽仍排列在内监之后,但新增加的掌御前勘合、内使出门马牌等机要工作,无疑已大大提高了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