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伦理学亦称“新弗洛伊德主义伦理学”。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的霍尔尼和埃里希·弗洛姆。它以人为出发点,把人的本性及其性格作为伦理学研究的前提。它的任务在于认识人的本质,奠定以人的自主性和理性为依据的价值体系,以人本身的特性作为提出客观有效生活准则的基础。它认为人只有与人类休戚相关和团结一致时,才能感受到生活的幸福和丰富。它强调爱的作用,只有通过“爱”,人才同他人产生关系,才能真正成为人本身。它将人本身具有的特性作为德性的根源和基础,把个人利害作为区分善恶的标准。人的最高价值既不是自我牺牲,也不是自私自利,而是自爱,自爱即充分肯定人本身。人生活的最重要任务是使自己特有的本质充分发展,成为他所可能成为的那样,独特的个性就是这种努力所达到的最重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