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nsylvania Rule 宾夕法尼亚规则,指的是基于1874年美国最高法院对“宾夕法尼亚”一案所作的判决而产生的一项规则。Pennsylvania Rule 宾夕法尼亚规则,指的是基于1874年美国最高法院对“宾夕法尼亚”一案所作的判决而产生的一项规则。在美国海商法中的一个几乎不容置疑的船舶碰撞(collisions) 原因假定,它是在美国最高法院就The Pennsylvania, 86 U.S. (19 Wall.) 125 at p. 136 (1874) 案所作的判决中设立的规则,在船舶发生碰撞时,如果船舶违反了成文法,该违反至少是船舶碰撞发生的附带原因(contributory cause)。该假定仅在获得了证据证实前述对成文法的违反不是碰撞发生的原因时才能够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