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伦理原则是指计算机信息网络领域的基本道德原则,是把社会所认可的一般伦理价值观念应用于计算机高新技术,包括信息的生产、储存、交换和传播等方面。美国学者斯平内洛在《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一书中提出了计算机伦理道德的几条一般规范性原则:自主原则,尊重自我与他人的平等价值与尊严,尊重自我与他人的自主权利;无害原则,人们不应该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给他人造成直接或间接地损害;知情同意原则,人们在信息交换中,有权知道谁会得到这些数据以及如何利用它们,没有信息权利人的同意,他人无权擅自使用这些信息。我国学者结合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还提出了公正原则、尊重原则、允许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自由原则、互惠原则等等。随着中国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广泛应用,计算机伦理问题已引起我国学术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