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组合效用论是投资者对各种不同投资组合的主观偏好指数。投资组合效用分析可分为两种: 一是在确定情况下的分析;二是在不确定情况下的分析,一般以后者居多。不定性情况下的效用分析主要是运用期望效用模式 (expected utility model)来进行。该模式认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旨在使其决定的投资组合达到期望效用 (或效用期望值) 最大。期望效用模式由以下公式推导出来: ①可比性公理,即投资者对不同投资组合具有不同偏好,这种偏好具有可比性。②传递公理,即投资者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偏好具有传递性。③强力独立公理。它主要用以说明,即使将两种投资组合以相同方式同另一投资组合混成为另外两个新的投资组合后,投资者对原来两种投资组合偏好的顺序并不改变。④可量性公理。该公理主要说明,对应于由风险性投资组合A、B组成的投资组合C,必存在有一个能给予确定性等值的投资组合。⑤分等公理。⑥效用极大化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