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籍日本兵指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从朝鲜半岛主要派往伪满洲国作战和对中国人进行军事管制的朝鲜籍(韩籍)日本兵。根据日本厚生省统计,朝鲜籍日本兵共242341人, 其中有22182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死亡,战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列为B、C级战犯有148人,其中23人被判处死刑。战后1952年4月对日条约生效后,朝鲜半岛人多数脱离日本国籍,而朝鲜籍战犯仍以“日本人”之名科以刑法执行,继续拘禁于日本东京的巢鸭监狱,最后一名囚犯在1957年岸信介内阁时被释放。被释放后,日本政府以丧失日本国籍为理由,不符合领取“战伤病者、战殁者遗族援护法”、“恩给法”等的抚恤补偿金。1965年,日韩条约缔结后,日本政府又以“补偿问题全部解决”为由不给予补偿。韩国政府对1945年8月15日之前的死亡者,认定有补偿请求权,然而判决死刑的23人一直没有领到补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战场上,当时在日本控制下的朝鲜人、台湾人并没有服兵役的义务。不过,客观而言,朝鲜半岛有2,140万左右的人口,确实是一大人力资源。因此,1938年2月,由于“陆军特别志愿兵令”的发布,日本首先在朝鲜半岛实施“志愿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