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蒙学射于羿》是一篇文言文章,出自《孟子·离娄下》,讲述的是逄蒙拜师羿,结果羿被害死的故事。逄蒙学射于羿,(羿,夏之诸侯,善射,百发百中。逢蒙,羿弟子也,亦能百中。)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仆,御者也。)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端人用心不邪辟,知我是其道本所出,必不害我也。)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扣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庾公之斯至,竟如孺子之所言。而曰:“我不敢废君事。”故扣轮去镞,使不害人,乃以射孺子,四发而去。乘,四也。孟子言是,以明羿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