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民主理论一种主张工人通过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与管理而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的理论。该理论早期具有反资本主义的性质,认为政治民主为少数人所占有,从而被破坏了;工人的权利应当扩大到经济社会领域。工联主义即是表现之一。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制度是工业民主理论的现实应用。在近代社会,工业民主理论主要集中于四大问题:(1)经济所有制问题,即在传统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国有化之间寻求一个中介结构的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有三种形式:雇员股份所有制、工资领取者基金、工人合作社。这三种形式都从所有制方面体现了工业民主。(2)董事会代表制,即工人作为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制度。这在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有不同的形式。(3)工厂委员会,在欧洲大陆已广泛建立。许多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它的存在形式和职能。在不同的国家所体现的作用不同。在有些国家,它的权力微不足道;也有些国家赋予了它更大的权力。最近十年里,随着工业民主的复兴,它的地位开始提升,作用开始逐步增强。(4)个人工作或生产组织问题,也即在生产管理中,扩大工人的自主决定权,鼓励他们对直接的生产问题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