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武装力量是法国各种武装组织的统称。由常备军、文职人员、准军事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法国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是武装部队的统帅。在总统下设有最高国防委员会、国防委员会、限制性国防委员会和国防总秘书厅。最高国防委员会负责研究有关国防的各种问题。国防委员会主要工作是就国防的一般性指挥作出决定。限制性国防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就国防的军事性指挥作出决定,包括作战应达到的目标、军队的部署和保障军队的补给措施等。国防总秘书厅协助总统行使防务方面的一般性指挥权,同时担任上述三个委员会的事务工作和政府各部有关国防方面的协调工作。在战时,国防总秘书厅将改组为国防总参谋部。法国正规军总兵力为35.88万人,其中陆军20.32万人,编7个军区、一支快速行动部队和1个集团军,共辖2个军部、14个师。装备有坦克1500余辆,各式火炮1400门,导弹1780枚。海军6.33万人,分为海上战略司令部和2个舰队司令部,装备有航空母舰3艘,战斗舰91艘,潜艇22艘,飞机260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