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法律推理,是从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性质的判断(大、小前提)出发,推论出另一个性质的判断(结论)。 在成文法国家,法律适用通常被认为属于演绎推理的运用。法律规范是大前提,法庭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小前提,小前提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结论。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演绎推理的典型表现为三段论推理。演绎推理是由普通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等形式。演绎法律推理具有与一般演绎推理不同的特点。美国法学家史蒂文·J. 伯顿指出,法律演绎推理的关键步骤有三:(1)识别一个权威性的大前提。(2)明确表述一个真实的小前提。(3)判断重要程度。而其中的真正的问题可能在于“选定大小前提并在它们之间确立一种适当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