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宣传法制,研究法学,普及法律知识为主要任务的各类报刊。“文化大革命”以前,这类报刊数量极少,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有所发展。1979~1986年全国先后创办法制报刊81种。多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司法厅、局主办;有的由公安机关、社会团体主办;有的是各级政法委员会的机关报。都以宣传法律、报道民主与法制为主要内容。发行量最大的是《中国法制报》(1988年改名为《法制日报》)和《民主与法制》月刊。其次是陕西《法制周报》 (发行80多万份 )、《法律与生活》月刊(发行70多万份)、河南《司法》月刊(发行60多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