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培训后就业
(法学术语)
先培训后就业是中国劳动人事制度中的一项原则。目的在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培训”包括系统的学校教育,各种短期培训,单项技能培训以及按照工程或岗位的特点,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教育的培训;“就业”包括向国营、集体和个体经济三类企业事业单位输送专业人才、技术工人和其他熟练劳动者。技术转让时,进行技术选择的标准之一。先进技术是指超过本国、本行业,处在领先地位,并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能促进社会技术经济发展的技术。这一原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因为同一技术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其先进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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