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拨款是按照我国财政制度规定拨给建设单位的一种无偿性基本建设资金。包括 国家预算拨入的基本建设资金,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拨入的自筹资金,其他单位无偿拨入的基建款、物资器材和移交的未完工程等。基本建设拨款工作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统一办理,它代表国家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资金,并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监督。拨款的依据是: 经国家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年度其本建设计划、基本建设概 (预)算、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等。在建设单位会计中,基本建设拨款在“基建拨款”帐户中核算,并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别设置明细帐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