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组织结构创新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企业可以对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关键要素加以变革。例如,可将几个部门的职责组合在一起,或者精简某些纵向层次、拓宽管理幅度,使组织扁平化或机构更少;可以制定更多的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的正规化程度;通过提高分权化程度,加快决策制定的过程等。第二,企业可以对实际的组织结构设计做出重大的变革。它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转变组织结构的形式,比如从直线职能型向事业部制结构的转变,或者形成一种矩阵制结构或虚拟结构;(2)重新设计职务、工作程序;(3)修订职务说明书、丰富职务内容;(4)实行弹性工作制,改革企业的报酬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