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俗世的权力,全名《论俗世的权力:对俗世权力服从的限度》。论俗世的权力,全名《论俗世的权力:对俗世权力服从的限度》。马丁·路德论及俗世权力范围的著作。1523年1月发表。目的在于矫正政府的偏差和越分行为。沃尔姆斯帝国会议后,路德本人被视为“罪犯”,著作被焚毁、禁读,从者遭迫害。路德写此书,以求指明俗世的权力不能干预属灵的范围,也不能统制人的信仰和良心。另一个动机在于使基督徒明晰俗世权力的性质,对它服从的限度,及其与教会的关系。声称无论俗世的政权多么残酷,基督教徒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它,承认它是“神圣的”政权,因为它保证“秩序”和基督教“温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