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深度理论是日本犯罪心理学家安倍淳吉提出的一种犯罪学理论。他把犯罪和违法行为的深度分为2个阶段(外行阶段和内行阶段)、4个深度。第一深度:纯外行阶段;第二深度:内外行阶段;第三阶段:外内行阶段;第四阶段:内行阶段。第一深度(纯外行阶段)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具备违法犯罪技术、多发生在家庭、近邻,学校等监护领域中;第二深度(内外行阶段),犯罪手段渐趋专门化,犯罪活动领域向四周扩大;第三阶段(外内行阶段),与内行犯罪人或犯罪集团有明确的关系,手段达到专门化,企图通过犯罪来维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第四阶段(内行阶段),犯罪成为职业化,手法高明,隐藏较深。犯罪深度理沦对于了解研究犯罪演化过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