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发行原则是发行银行向流通界投放货币时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我国的货币发行,始终贯彻执行稳定货币的方针,并坚持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央和有计划地发行的原则。我国人民币的发行,是在每年国民经济计划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核批最高发行额,由中国人民银行具体负责执行。货币发行业务指有权发行货币的银行,根据国家货币政策、货币发行制度和发行纪律以及管理办法等所进行的发行货币、使之流通的业务。办理这种业务的银行称为发行银 行。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的货币,国家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为我国的发行银行。货币发行业务由人民银行总行专设机构具体办理。货币发行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的发行、回笼、调拨、保管,残缺票币销毁以及全国各地货币流通的调节和主、辅币的调剂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