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德克顿学派或潘德克顿法学、学说汇纂派(Pandektenwissenschaft、Pandektistik)对19世纪的德意志私法学术有着笼罩性的影响。潘德克顿法学指的是在德意志地区,以作为继受之结果的罗马法文本(主要是学说汇纂)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其主要方法是从罗马法决疑论式的文本中抽出一般的法规则和法概念,并对之进行体系化。在这种学术工作的努力之下,德意志的法学家们创造出了“潘德克顿法(Pandektenrecht)”,其在德意志起着普通法的作用,直到1900年1月1日德国民法典的生效。潘德克顿(Pandekten)一词,来自于拉丁文的学说汇纂(Digesta seu Pandectae)。在希腊化时代里,学说汇纂的希腊文名称为πανδεκτης,意即“包罗万象(Allumfassend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