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逻辑思想是包括前期墨家与后期墨家在内的墨家学派的逻辑学说和思想。墨家创始人墨子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他不仅在《墨子》一书中,较自觉地运用了各种逻辑推理的方法,以建立和论证其政治、伦理思想,而且也直接表述了一系列逐辑见解。他提出了“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墨子·贵义》)的名实论,强调概念应受实践检验,肯定客观实在第一性,概念第二性。重视逻辑推理的作用:“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知隐。谋若此,可得而知矣。”(《非攻》)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类”和“故”的逻辑范畴,主张“依类明故,推类察故”(《尚贤》),把“察类”、“明故”作为明辨是非、审察同异的论辩原则和逻辑方法。肯定“谈辩”的社会作用,主张“能谈辩者谈辩”(《耕柱》),主张论辩应“无故从有故”,“无辞必服,见善必迁”(《非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