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程序设计是一个广泛使用的术语,但多数人用来专指与程序设计和运行相关的图形技术使用。它涉及任何允许用户以二维或多维风格描述和表现程序的系统。可视程序设计的特征是使用可视表达式,比如图形、绘画、动画和图标。这些可视表达式可以在程序设计环境中用作文本程序设计语言的图形界面;也可以用来构成可视程序设计语言的语法成分,从而导出新的范型,如通过演示进行程序设计;还可以用在程序的行为或结构的图形表示。可视程序设计是指用可视语言编写可视程序的方法与过程。在现实生活中用户所见到的绝大多数对象都是多维的,传统的程序设计要求把这种多维的对象强行变为一维的符号串描述才能被计算机所接受。可视程序设计允许用户以二维或多维方式来描述对象。可视程序设计主要沿着两个方向发展。在一个方向,图形技术和设备被用来提供程序构造和调试、信息检索和表示、软件设计和理解等方面的可视环境。在另一个方向,语言被设计来处理可视(图象)信息、支持可视交互、用可视表达式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