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优势理论是关于垄断优势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由美国海默在其1960年的博士论文中提出。认为国际直接投资是结构性市场不完全尤其是技术和知识市场不完全的产物;企业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获得的各种垄断优势,如技术优势、规模经济优势、资金和货币优势、组织管理能力的优势,是该企业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决定性因素或主要推动力量;跨国公司倾向于以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来利用其独特的垄断优势。1960年美国学者斯蒂芬·海默(Stephen Hymer)在麻省理工学院完成的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率先对传统理论提出了挑战,首次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 垄断优势理论是由麻省理工学院C·P·金德贝格在70年代对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进行的补充和发展。它是一种阐明当代跨国公司在海外 投资具有垄断优势的理论。此理论认为,考察对外直接投资应从“垄断优势”着眼。 鉴于海默和金德尔伯格对该理论均做出了巨大贡献,有时又将该理论称为“海默-金德尔伯格传统”(H-K Tra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