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人身保险(simple life insurance )习惯上称为简身险,它是一种小面额、免体检、适合一般低工资收入者的人寿保险。其保险责任主要为两全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简身险于19世纪50年代起源于英国,后来逐渐流传到其他国家。简身险曾经占我国寿险业务相当大的部分,虽然随着人们保险业务需要和保险市场的变化,简身险几乎处于停滞状况。一种小额的两全人寿保险,其有固定的保险期限,兼有保险和储蓄的双重性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病或者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伤残或死亡,或者保险期满继续生存,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责任。简易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交满一定年限,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向保险人借款,也可申请中途退保,领取保险合同载明的退保金。简易人身保险的特点在于:(1)被保险人可免予检查身体;(2)保险金额的年龄分期计算;(3)保险费有固定数目,可按月缴付;(4)保险期限固定分为5年、10年、20年不等;(5)可多份投保。简易人身保险适用于工薪收入较低的阶层,是我国恢复人身保险业务时开设最早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