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受互动方格是通过分析新闻媒介的结构及其内容来测度传通效果的指标体系。1986年由我国研究者提出,主要运用于新闻受众调查。研究者认为,传通关系是传播者和受传者互动的结果,传受双方均是传通关系得以确立的施控者。由此,依照传受双方的适需关系可以划分为9个区域。一家新闻媒介的传播内容及其结构是否优化,由以下几项指标的有机组合决定:(一)传通兴奋区的信息是否有足够大的比重。(二)是否尽可能为受众提供了潜在兴奋区的信息。(三)传通开发区的内容是否以恰当的形式供给。(四)传通无效区的内容是否减少到最低限度。每一项客观存在的信息,内容属于哪一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一些受传者不需要的内容可能会转化为需要的信息,而原来需要的信息也可能会转化为不需要的内容。同样,传播者感兴趣的可传部分和认为不予传播的部分,在不同条件下也会发生变化。制约传受方格各项内函发生变化的主要因素是:(一)新闻媒介活动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结构发生变动。(二)新闻媒介在整个社会通讯系统所处的地位发生变化。(三)传播者追求的传播目的出现变化。(四)受传者各方面的素质产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