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表达规律,是指体现播音工作语言表达特点的共同规律。包括:(1)同语感受律。播音员一旦感受同语的刺激,就能迅速地联想感受到文字代表的客观事物,特别是对关键的同语能引起心理反应,善于精细灵动地感受词语的具体色彩,以准确表达作品的情理,使听者得到比文字更强、更深的感受。感受不深,播音往往平淡、冷漠。播音员对同语感受锐敏,才能准确地表达词语的内涵和感情色彩。(2)思维反应律。播音员播音时必须保持敏锐的反应、活跃的思维,必须遵循传播内容和目的展开思想感情的运动,这是准确、及时、高质量、高效率播出的不可违反的规律。(3)对比推进律。在播音表达中对内容的不同态度、不同情感、不同色彩和分量,在声音高低、快慢、强弱、松紧上产生的对比,并在一定的指引下形成有声语向前推进的跃动态势,从而显示出方向性和目的性。(4)情声和谐律。播音中要处理好感情与声音之间的关系,要求感情饱满,声音适气制,不一味追求声音响亮,高低悬殊;也不是一味压低,虚声虚气。同时声音的对比、起伏变化,不应超过感情对声音的要求而导致声足情欠。节制声音的目的是使表达充实、贴切,不是平淡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