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保险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对国家及受害者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即违法者对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强制性的法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保险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严重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是指刑事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是指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其社会危害性较小,情节较轻。保险违法行为是产生保险法律责任的要件。一切不符合保险法律规范的行为都属保险违法行为。我国现行保险法律规范主要体现于《保险法》中。同时也体现于其他与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各国为确保其保险法律规范得以遵守。都要对保险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惩戒各种保险违法行为。1.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主体的广泛性。因违反保险法律规范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既有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又有保险代理、经纪、公估关系的主体。还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等。具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公估人;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者;未取得相应资格及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