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郑卫之音"概念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一切非官方的民间音乐,即与正统雅乐相对应的民间俗乐。而狭义主要是指春秋时期在各个诸侯国兴起的以郑国、卫国地区(今河南省新郑、滑县一带)代表的民间音乐。"郑卫之音",即郑、卫两国(个河南中部与东部)的民间音乐。这一地区早期是商民族聚居区。武王伐纣灭商后,将其一分为二,分别建立诸侯国,以监视殷商遗民,防其作乱。但武王死后,管叔、蔡叔和武庚勾结叛乱,周公旦率军镇压,并将该地分封于康叔(武王之弟)永久监管。因此,可以说"郑卫之音",实际上就是保留了商民族音乐传统的"前朝遗声"。由于它表达感情的奔放、热烈和大胆,也内含着某种团聚意识,因而使独尊"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