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负团费(Zero and negative tour expense),管理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旅游企业-旅行社,地接社不向组团社收取旅游消费者在旅游目的地的接待费用,或者倒向组团社支付一定的费用,通过旅游消费者在旅游目的地的购物、自费项目等收入来弥补团费差失并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获利方式不在于向旅游消费者收取多少团费而是取决于旅游消费者消费程度的高低。即低价吸引旅游消费者,高额度收取旅游经营商佣金(或者向导游收取“人头费”)的获利方式。在利益的驱使下,旅游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往往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采取诱导、欺诈、强迫旅游消费者消费交易等违法行为来维持“零负团费”的经营模式运转。零负团费不但给游客造成损失,同时制约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是旅游行业恶性竞争中出现的不良现象。零负团费现象的大量存在,导致旅游企业间不正当竞争的不断加剧,致使优质的旅游企业被劣质的旅游企业驱逐出市场。可见“零负团费”问题已经严重危害了中国旅游业正常发展的秩序。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有:旅游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供大于求,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导游薪酬制度不合理,消费者非理性消费,信息不对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