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通共生(political traffic promotion),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交通社会学,执政集团利用交通体系管理社会,同时,交通体系在执政集团建设下持续发展的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现象。历史上,从夏、商、周开始出现“以道路为大政”的政通共生现象。西周时代,为巩固奴隶制,建成便于管控的交通体系。秦朝,实施“车同轨”“开驰道”的交通政策,建立强化中央集权的交通系统。最早论述政通共生的观点是《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认为交通一统能保政权一统。之后,《汉书》:“若非交通发达,亭传修整,则其往来当不至若是之易一也”,认为交通便于政治。政通共生的基本前提为:①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这种大型社会组织;②交通社会化,即交通的社会作用超出人类“行”动本能之囿,成为所有社会主体实现各自功能的重要工具。交通与执政集团的关系表现为:①交通是执政集团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对巩固执政集团的政治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发达的交通系统是自然资源商品化的流通条件,是降低商品运输成本、缩短经济环节周转时间、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基本手段,也是扩大就业、催生新经济产业带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