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上访(farmers’ petition),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农村社会学-农民,农民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又称农民信访。在中国大陆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农民上访的数量有明显上升,一方面是因为农民负担显著增加、基层干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过于粗暴引发了激烈的干群冲突;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央政策通过电视等媒介传到地方,农民意识到地方政策、具体政策在执行过程与中央政策相悖后,通过上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1世纪之后,农民上访的类型开始出现多样化的趋势,主要包括:①自身权益受损,为维权而进行的上访;②因受“气”而要“讨说法”的上访;③生产生活面临困难而寻求政府庇护的上访;④为要挟政府而进行的牟利上访。信访制度的设立是人民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体现,它不仅促使普通民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到国家治理的过程之中,而且通过这一形式,政府可收集官方渠道难以获得的治理信息,形成对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以确保国家的各项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