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废水(aquaculture wastewater),农学-农业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养殖场范围内产生的所有废弃液体的总和。由养殖对象产生的排泄物、饲料残渣、冲洗水以及少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等组成。其中养殖条件下投放的饲料,不能全部被养殖对象有效地利用,剩余的部分以污染物的形式排放到环境中。残余的饲料同养殖对象的排泄物一起进入水体,构成养殖废水最主要的污染物来源。由于含有大量的氮、磷、悬浮物、致病菌、重金属元素和兽药残留等成分,臭味大,排放分散,如不进行适当处理,一旦进入天然水体或渗入地下,就会导致环境污染。危害主要表现为:造成地表水或地下水水质严重恶化、水体富营养化,间接破坏土壤、动植物等生态平衡;养殖废水产生的有害气体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威胁;传播致病微生物;残余兽药排放加剧周围环境药物污染等。主要的水质指标包括:pH、溶解氧、总悬浮固体、有机物、氨氮以及其他指标(如亚硝酸盐、磷酸盐、磷化氢、重金属离子等)。由于处理技术的不同及养殖场规模和各地方自然经济条件的差异,废水处理的工艺及方法也不相同,养殖废水的处理可归纳为还田处理、自然处理、工业处理三种处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