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修正(Tax Correction),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重要事件,1953年根据“保证税收,简化税制”原则对原工商税制做出的若干重要修正。1952年12月31日,中央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颁发了《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决定依照保证税收简化手续的原则,将税制进行若干修正,从1953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包括如下内容:试行商品流通税;减化货物;修订工商营业税;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将其中部分税目改征文化娱乐税;整顿交易税。税制修正后,中国工商税收还有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盐税、关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文化娱乐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利息所得税等12种。1953年的修正税制,本来是一次工商税收方法和政策的调整,却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激烈的党内斗争、思想整合和党政关系改组。修正税制之所以会引发如此始料未及的政治风波,主要是它成为当时几个重要问题的焦点:①党内关系与社会发展方向和战略的两种思路。②党政关系。③中央与地方的关系。④公私关系。⑤工商关系。⑥增加税收与稳定物价的关系。修正税制,最后被彻底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