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伦理(care ethics),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伦理与法治〕-〔社会治理伦理〕-制度伦理,以相互冲突的责任为道德问题的根源,用情景性的叙事思维模式来解释道德问题的道德观。它强调在文化上与女性相联系的价值与道德,关注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责任以及相互关怀的道德观,已成为女性主义道德理论中的核心部分。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的关怀伦理,最初是由美国学者C.吉利根(Carol Gilligan,1936~ )在《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1982)一书中提出的,此后得到了美国学者N.诺丁斯(Nel Noddings,1929~ )、J.C.特朗托(Joan C. Tronto, 1952~ )、S.拉迪克(Sara Ruddick, 1935~2011)等人的发展,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由美国学者G.斯蒂福斯(Camilla Stivers)与D.布尔涅(DeLysa Burnier)等人引入公共行政领域中。布尔涅等人认为,公共行政需要承认并追求关怀、倾听、服务等女性化的行政价值,在行政组织的内外部都建立起以关怀为中心的人际关系,塑造更加人性化的公共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