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己解读(de se intepretation),文学-语言文字-语义学-命题-命题态度-信念,在语言哲学及语义学领域中关于自身的态度报告的解读。通常有涉己解读与涉实解读之分,二者的区别在于态度的持有者是否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来思考自身。比如,下面的一个态度报告:①张三i认为他i是英雄。由于其中嵌入句中的“他”指向主句的主语张三,该句就是关于张三对其自身态度的一个报告。若张三所持的信念是“我是英雄”,则张三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思考自身的,上述态度报告应作涉己解读。若张三所持的信念是“他是英雄”,其中“他”所指的就是张三,但他本人却由于某种原因对此并不知情。比如,考虑如下情形:张三在看一本书,这本书就是他的自传。但是,由于张三患了失忆症,他忘记了自己就是张三。在该情形下,由于张三是以第三人称的方式,而非第一人称的方式思考自身的,上述态度报告应作涉实解读。涉己和涉实的划分最早是在哲学领域提出的。生于危地马拉的分析哲学家H-N.卡斯特纳达在20世纪60年代发表一系列文章探讨该问题。他称涉己态度报告中的“他”为准指示词,对应直接引语中的“我”,记作“他*”,以区别正常用法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