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认同(community identity),法学-社会学-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社会治理-社区治理,社区成员对本社区的一种主观归属感。即把自己当成社区的成员,并对社区寄予一定的情感依托和价值认可。最早提出社区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他认为社区的主要特征为强调人与人之间有着强烈的情感依托和休戚与共的关系。人们对一个社区的认同来源于在持久和真正的共同生活中形成了一种对“根”的追求,同时社区的认同还来源于在共同生活中形成了一些标志性的内容,让人们难以割舍和抛弃,如祖坟、祠堂、亲缘、血缘、孩提伙伴、生活习俗等。社区认同的内涵非常丰富,主要包括:①对社区成员的群体特性的一致性认可,即同一个社区的人认为社区成员都是自己人。②对社区的感情依恋,认为自己生活的社区就是自己的家,离不开它。③对社区的生活习惯、传统规范的认可和遵循。社区认同是人们生活的主要平台,也是社会整合的重要机制,是社区的核心内容。但是,过强的社区认同也会给社会带来一些负面作用,如滋生地方主义、排斥外部人等。进入现代社会,人们对社区的认同变弱,而且缺少对社区的传统规范的认可,更偏重于对社区人文环境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