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出版(self-financed publishing),文学-出版学-出版管理-〔出版宏观管理〕-自费出版,作者自筹资金,委托出版机构出版作品,出版机构承担编辑、审校等工作的出版行为。1985年6月7日,文化部发布《关于出版社兼办自费出版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自费出版是一条补充的出书渠道,规定自费出版的书稿主要限于非赢利性的学术著作。目的是补充出版力量的不足,解决专业性强、读者面窄、市场有限、出版社不愿承担亏损的学术著作出版难的问题,支持专业基础理论研究,帮助从事学术研究的专家学者将研究成果推向社会。自费出版者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财务上,与正常书稿一样,纳入出版机构正常的财务支出,与买卖书号所采取的非正常的财务渠道有着本质区别。对于作者来说,能使一些应用范围窄、读者少、印量小而又必须出版的学术著作、专业论文集等合法出版,以满足工作、学习、教学、科研和文化积累的需要;对于生产经营型的出版单位来说,能避免出版上述图书可能导致的亏损。因此,是作者与出版机构合作双赢的出版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门槛低、劣质图书泛滥、权力出书和关系出书等问题,需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