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督护(suzerain protector-general),历史学-中国历史-魏晋南北朝史-社会经济,中国北魏前期地方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西晋末年以后,北方长期战乱,十六国时期,各族政权频繁更迭,地方基层机构大多名存实亡,各地豪强聚族而居,纷纷以宗族乡党的形式,占据有利地势筑坞立壁,割据一方,武装自卫,从事生产,维持生存。这些豪强被称为宗主,居于坞堡的大多是坞堡主控制的依附程度不等的农民,接受宗主庇护,承担劳役和兵役,或向坞堡主缴纳地租。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建立北魏政权时,赖以统治的拓跋鲜卑及北族各部处于部族制解体,政权体系还不成熟的阶段。因缺乏统治中原的经验,北魏按部族结构来看待这些宗族坞堡组织,承认宗主在地方上的势力和他们的政治经济权利,以取得他们的支持,代替官府督护各地基层民众,征收租赋和兵役、徭役,势力强大的宗主还可担任郡县长官。这一以宗族主督护地方基层的制度,是当时北方社会实际与拓跋统治者控制地方的需要相结合的产物。如赵郡(今河北赵县)李显甫集族人数千家于殷州西山(今河北隆尧东),开李鱼川方圆五六十里居住,李显甫就是宗主,李鱼川就是一个宗主督护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