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金(land rent),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学-〔土地资源管理〕-土地管理学-土地租金,土地使用者为获得一定时间内对特定土地的使用权而向该土地所有者支付的报酬。简称地租。土地作为自然资源,将其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利用所获取的报酬,其实质只是凭借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向土地使用者索取报偿。地租的出现,是同土地私有制和土地租佃关系产生相联系的。中国早在春秋末期,就出现了土地私有,以后逐步形成地主经济,地主将土地租给农民,收取地租。西欧在奴隶社会末期开始出现地租。地租是一个历史范畴,具有不同的性质、内容和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出现了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等不同形式,体现着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从而发展出多种地租理论。资本主义地租按其形成条件和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级差地租指由土地经营者因经营肥力和(或)区位较优的土地或者在土地上追加投资提高劳动生产率所获得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级差地租Ⅰ指因经营肥力较好或位置较优的土地所获得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级差地租Ⅱ指因对土地连续追加投资,提高劳动生产率所获得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