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组合(semantic composition),文学-语言文字-语义学-语义组合,句子的整体意义是由部分意义按照句法结构从小到大逐层加合而成。句子由词组成,词的意义可分几类,有的词具有指谓义,有的词表示逻辑关系。句子一般都有真值义。词义与句义之间的关系是部分意义与整体意义的关系。德国哲学家、数学家G.弗雷格最早提出组合性观念,后来发展成组合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Compositionality)。最常见的提法是,复合表达式的意义是其成分意义和结构的函项(function)。从中可知,句中每个词都必须对句义有所贡献。据此,可以根据某个词对句义的贡献来研究该词的逻辑语义特性。组合性原则在语言逻辑或形式语义学研究中具有指导性意义。蒋严和潘海华在他们的专著《形式语义学引论》(1998)中对此也作过介绍,其定义为:任何非原子的语言单位的语义Z都是由它的子单位的语义(如Z1、Z2、Z3等)按照其结构组合的顺序叠加而成的。它决定了句义合成的基本方式。但有的学者认为该原则不是可检验的制约规则,而是一条方法上的指导性原则,它指导着句法、语义系统的建构。